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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名字,每座城市、鄉鎮、街道、社區也都有自己的名字。我國的地名文化可謂博大精深,源遠流長,就像長輩為我們精心取的名字一樣,很多地名並不僅僅是一個地理符號,一個方位坐標,它可能蘊含瞭一段歷史,講述瞭一個故事,寄托著一種期盼。

  對於我們每個人而言,都曾在深邃的記憶中,留下瞭對某個地方的懷念之情。寄托瞭人們的深厚情感,一旦被改名,難免讓人心生酸楚。城市需要發展,但更換地名值得商榷。

  一個地方的地名文化,包括瞭語詞文化以及實體文化,同時記錄瞭歷史的發展、民族的變遷和融合等等。正因為如此,被賦予多重價值和意義的地名,常常被看作與人們的靈魂和思想緊密相聯,怎能隨意更改?然而,近些年來,一些地方出於不同的目的,打著各種不同的幌子,想出一些洋氣、奇怪的地名,而將一些具有文化底蘊的地名予以拋棄荃灣迷你倉最平

  其實,一些地方改名,實際上就是地方相關部門行政亂作為的結果。我國在1986年就頒佈瞭《地名管理條例》,要求地名管理應從歷史和現狀出發,其中規定“可改可不改的和當地群眾不同意改的地名,不要更改”。隨後,民政部又出臺《關於加強地名文化建設的意見》、《全國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實施方案》等政策措施,對於更改地名作出具體規定。不過,上述規定缺乏強制力,目前我國對地名命名和更改仍缺乏系統、強有力的保護制度和規范。

  地名並不是不能更改,而是應該杜絕隨意更改的亂象,不能忘記“鄉愁”的承載和安放荃灣迷你倉最平。因此,有必要采取對應思路和方法,杜絕或減少地名隨意變更現象。一方面,當前關於地名更改的法律規定,應該進一步完善和細化,並以問責機制兜底,倒逼地方相關部門謹慎為之。另一方面,對於某些具有特殊歷史、文化意義的名字,應該列入地方文化,甚至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,從而輻射和擴大地名的影響力。

  著名民俗學傢馮驥才說過,“城市是有生命的,地名便有瞭生命的意義,也就是有著和生命一樣豐富和深刻的含義。如果這個地方有其獨有的歷史與命運,地名便是這歷史命運的容器。”地名承載瞭人們的記憶與情感,應該得到保護,從而讓地方文化得以傳承,鄉愁得到安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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